笔笔佳坛>玄幻奇幻>胭脂铺美娇娘 > 栗花 一只红烧,一只烧烤,可好?
    在湮墨泽看不见的方向,陆晓心头的那一原书中对这位大皇子的描写笔墨非常少,但从那简单几个光风霁月、品行高洁的形容词来看,湮豫是同湮墨泽不一样的人,他在朝堂中礼贤下士,以仁德著称,很快得到了朝野的一片赞许,是所有人眼中储君的最佳人选。

    可这一片大好形势,却让妄想长生不老被权欲迷失了心窍的南帝所不容,他连年在大南国各地搜罗术士,企图炼出能让他永远盘桓权力巅峰的不老药。

    湮豫的羽翼逐渐丰满,无意是对多疑猜忌的南帝最大的威胁。

    就算虎毒不食子,但最是无情帝王家,什么人伦亲情,在南帝眼中都是工具而已。

    那么,信中提到的二皇子,据说突然疯癫,此事已经成了朝廷中人人避之不及的丑事,原来人被湮墨泽藏在安宁寺。

    这二皇子湮楚好好的为什么疯掉,是不是也跟南帝有关?毕竟,丧心病狂如他,也不是做不出来这种事。

    陆晓手心发凉,握住信纸的手微微发抖。

    门外却突然传来脚步声,陆晓仓促中将那封信折叠几下,塞进了匣子里,正把匣子物归原处之时,湮墨泽掀帘走了进来。

    陆晓收起动作,努力保持着镇定的神情。

    湮墨泽的视线往陆晓脸上停留了一瞬。

    “你来做什么?”

    陆晓伸出一只手指,指了指湮墨泽身后,暗暗庆幸湮墨泽似乎没有发现什么异常。

    “我猎来的几只野兔,想同殿下一起烤着吃。”

    营帐门口,几只兔子被挂在悬空的铜钩上。

    “你猎的?”

    陆晓点头,说起来头头是道:“不错,秋季围猎正是时候,这东境水草丰美,家畜野物生长得也格外肥壮,盛京里的酒楼做出来的红烧兔全是家养的,不如今天殿下尝尝野味,我今天新鲜骑马射杀的,必定鲜美。”

    湮墨泽顺着陆晓的视线看过去,铜钩上的野兔皮毛上确实还滴着血。

    他下意识地看了一眼陆晓的手,陆晓那双洁白无暇的纤手,以前大概也就只弄过些花儿粉儿,根本不像能拉得动弓的样子。